本报讯2008年底,我省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将有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满意率位居全国前列。这是我省昨日全面启动的“平安福建”工程的目标之一。
省委、省政府昨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建设“平安福建”工作。会议提出,从今年起至2008年底,我省集中开展建设“平安福建”活动。到2008年底,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使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明显提高,刑事犯罪案件、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侵财犯罪案的破案率,治安案件查处率等居全国前列。还要防止在全国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暴力恐怖犯罪和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的发生。
除此之外,还要做到五个遏制:非法宗教组织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偷私渡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六合彩”、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会议还提出,为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我省将规范和推行大调解工作网络。县(市、区)要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街道)要普遍成立调解中心,村居要设立调解室,形成人民调解工作网络。要建立社情民意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定期排查调解督办制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危害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恐怖活动、金融风暴、重大疫情、安全生产等,会议要求,各地要制定工作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N本报记者 关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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