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莹莹 郭晓明来源:
本报讯(记者刘莹莹 郭晓明)昨天是《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一位女司机因拒绝将车开离事故现场,造成该路段堵车三小时,成为“新通告”处罚的第一人。
昨天上午8时30分,北三环宜家家居对面辅路发生两车剐蹭事故。记者11时赶到时,出事地点周围聚集了上百名围观群众。福莱尔车的女司机正在和交警理论。由于福莱尔占据了两条车道中的一条,造成交通拥堵严重,车队排了几百米长。
夏利车车主王女士称,当时她的车与福莱尔发生剐蹭,由于两车在同一车道,交警判各负50%的责任,但对方女车主不同意。福莱尔车主甘女士称,是夏利车从后面开来蹭到了自己的车,因此她认为夏利车司机应负全责,所以不同意将车开到路边。
中午12时,在交警和同事的劝说下,甘女士终于同意将车推到路边,交通恢复正常。
朝阳交通支队东外队徐警官称,两车在同一条车道上发生剐蹭,因此判定各负50%责任,而且也告知车主对交警处理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甘女士就是不听。由于该车在道路上不肯挪开,造成该路段三个多小时的拥堵。所以交警根据昨天正式实施的《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的规定,处罚车主200元罚款并扣3分。这样,甘女士成为《通告》正式实施后被处罚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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