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决定暂不动用5个百分点的浮动定价权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得到证实,我省将于下周一实施降低24种抗感染类药品零售价格的文件,并于当日就开始物价专项大检查。尽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明确规定,省级物价部门有权力对指导价格实行浮动定价,但我省这次将暂不实行5个百分点的价格浮动。此外,值得大家期待的是,虽说此次药品价格降幅很大,有的甚至超过了“对折”,但是按照物价部门透露的情况,将来仍将继续拧干药价“水分”,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物价局:今后药价还会继续降
6月7日,在这批抗感染类药品零售价格改革的第一天,我省物价部门就将开展专项检查,监督销售领域内这些消炎药的零售价格。物价部门明确表示,一旦发现违反此次限价规定的销售企业,他们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于个别尚未列入国家规范文件中的相关药品的剂型和规格,必须在本月中旬以前上报至省物价局,按规定处理。记者了解到,尽管此次药品的降价幅度较大,但仍是没有走到“终点”。随着药品价格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企业的规模扩大,药品生产成本降低,药品的价格还会继续降。
消费者:药钱要花在“刀刃”上
一向因为药价“水分”偏高而不甚满意的消费者们,随着近年来接连出台的药品限价政策,脸上逐渐出现了灿烂的“阳光”。尤其是昨日本报将此次大幅降价的药品清单公布之后,许多读者打来了热线电话,咨询具体的实施情况。对于这一次历史上最大幅度的降价决定,读者们表示十分满意。特别是,这些药品中包括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到的“阿莫西林”、“氯唑西林钠”、“头孢噻肟钠”三种列入医保甲类名单的药品。他们认为,寻医问药,花钱是天经地义,可是没有人希望高昂的药品费用都花在购销环节中的大折扣、高回扣上。消费者普遍表示,买药钱,就应该花在“刀刃”上。
经销商:最高限价让药价更规范
就此,记者采访了沈阳市一家规模较大的药品经销公司负责人,作为药品市场的直接参与者,经销商对于药品限价的态度显然更具说服力。这位乔先生告诉记者,尽管此次物价部门将对24种消炎药进行限价规范,这些药品的零售价格大幅下降,表面看,好像是销售环节的利润都被榨干了。可是事实上,因为药价透明以后,可以消除在个别环节可能出现的药价“黑幕”问题,经销商也免去了许多不正当竞争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因此,他们其实都十分欢迎这种限价政策的出台。据介绍,辽宁省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价格可以通过下列公式计算出来:药品销售价格=(药品实际进价)×(100%+购销差率)+药品的调整差额。因为医疗机构实施了药品采购招标,药品进价可以用实际中标价计算。业内人士表示,所有构成药品价格的因素都几乎透明,因此今后药品的价格规范,可以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状况。
主任记者孙泽锋 实习生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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