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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一审被判三年法(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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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02日03:08 来源:新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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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裁定其犯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周正毅从被捕到一审宣判历时近9月。Photocome供图 周正毅1961年生于上海杨浦区,家境贫困,只有小学文化。17岁时,周在街道工厂做会计,月薪30多元。1978年,周在杨浦区开设小馄饨店。上世纪80年代,周和太太毛玉萍经营过小百货。其后,夫妻俩分赴中国香港和日本。
毛前往香港打工,周则以留学为名,暗带商品至日本销售。1989年,周返回上海,开设美通饭店,并且经营桑拿和卡拉OK。
1994年,周夫妇合力开设“阿毛炖品”之后,赚到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桶金”。
据报道,1995年,周靠“购销国企职工股”获利数亿。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突至,香港股市一片低迷。
刚刚在当年10月成立农凯集团的周氏夫妇大量购买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等李嘉诚旗下的蓝筹股。待股市强劲反弹,周氏夫妇获利数亿港元。与此同时,周正毅还投资正处于低潮时期的上海房地产。2002年,周列《福布斯》大陆富豪榜第11位。此后,周被称为“上海首富”。
2003年9月5日,周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逮捕。
2004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正毅案作出一审判决,周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田雨)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日对被告单位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正毅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300万元;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4000万元。对被告人周正毅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据悉,周正毅案的另外两名同案被告人也被定罪处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9日至20日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周正毅其人
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查明: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正毅于1999年6月至2003年5月间,指使他人通过融资方式,集中巨额资金,连续买卖或者不转移股票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持股量最高时占这一股票流通股的95.93%,导致这一股票价格上涨402%的异常波动,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周正毅还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采用将虚增的7亿余元资本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的手法,使用虚假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把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亿元增至8亿元,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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