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 学武)日前,本报连续报道了位于榆林市北郊的省治沙研究所植物园的300余棵珍稀树种,先后3次遭毁灭性砍伐一事。6月1日,省林业厅已初步认定其属于恶性毁林事件,并派专门调查组赴榆林展开调查。
5月25日上午,榆林市榆阳区林业局主管林政的贺副局长听了记者来意后表示,砍伐治沙所植物园内的树是他们局林政办5月10日批准的,而批准的依据是当时对方手持申请及一份土地使用证。他只知道申请砍伐杨树,让林政办的两名工作人员去现场看了看,随后便办理了许可证。他拿来采伐许可证存根,上面显示,批准一名叫高宏雄的人采伐20棵树,采伐树种除了其先前所说的杨树外,还包括白蜡、胡杨等树种。
但根据记者前后多次在现场了解到的情况,遭毁坏的那近300棵树中,根本没有杨树,基本上是白蜡、胡杨等珍稀树种。对于记者提出早已列入国家保护植物名录的胡杨树,作为基层林政部门是否有权力批准砍伐的问题,贺沉默以对。
记者还发现,采伐许可证上的审批人之一叫万兆。经证实,此人便是5月24日下午两棵胡杨树被砍倒后记者采访时,来到现场告诉民工们“剩下这棵树不敢砍了”后匆匆离去的男子。
昨日下午,从省林业厅林政资源处传来消息,本报相关报道已经引起省林业厅的重视,根据初步情况判断,发生在榆林市植物园的数次砍伐珍稀树种的现象属于恶性毁林事件。目前,由省林政稽查队一行5人组成的专门调查组已赶赴榆林,截至发稿时,调查组已经展开全方位的深入调查。
榆林治沙标本树遭毒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