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31日《三秦都市报》报道,陕西延安市子长县一对夫妇只因驾车从县公安局长身边驶过,竟遭到殴打、游街、拘留。
读完报道,发现用一“霸”字来形容子长县公安局局长姬晓武是再贴切不过了。仅仅因为别人开车从身边驶过,便追赶过去辱骂,并进行殴打,还将其游街示众,予以行政拘留。这样的公安局长真是“霸道”得可以!
是什么使得一个领导干部变得如此之狂妄?答曰:是其不受制约的权力。身为公安局长,命令在公安局内畅通无阻,甚至发话便成“圣旨”,因而可以调动局内所有力量与一切权力。正是这样一种不受制约的权力使其几乎可以达到一切目的,因而只要人们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被其狭私报复的对象,而“霸”与狂也便由此而生。
我们可以看到,其实是有并不在少数的单位“一把手”属于这种“狂人”类型。他们在单位是“一把手”,下级不敢违逆其意志,同级领导在他们面前说话缺乏分量,而上级领导又往往是欣赏与提拔他们的“伯乐”,因而他们几乎是不能够受到一丁点儿的制约。如此发生伤民、害民事件也就不会出乎人们意料之外了。
“狂由权生”,因而打掉狂与霸的根本之道在对权力进行约束,使其不能任意而为。要从制度建设上鼓励下级勇于对上级不良行为进行举报,应建立民主用权模式,使个人意志假公权以行受到牵制;要建立推荐、提拔干部责任追究制,对下级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上级领导要承担失察责任。人大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于违背人民意愿、侵犯人民利益者应罢免其职务,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新闻媒体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一些领导干部的劣行摄入镜头之中,使其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与鞭挞。
子长县公安局局长姬晓武在百姓面前的“骁勇”表现又一次提醒人们:权力必须受到制约,权力不受制约必会伤民害民;在不受制约的权力下生活着的群众,合法权益难有保障。对官员权力进行强力制约是群众合法权益能有保障的必要条件。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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