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港6月3日电 广西将从政治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加大住宅和房改工作力度,出台新的住房政策,为中低收入阶层大力建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这是今天在广西贵港市召开的广西住宅与房改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
改革开放以来,广西住宅和房改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截至2003年12月,广西城镇80%的公有住房出售给了城镇职工,累计出售公有住房90万套,6069万平方米;通过房改途径投入资金222.41亿元,建设住房49万套,3898万平方米,广西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是,广西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在全国仍处于后进行列,从全区情况看,住房尤其是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
广西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介绍说,一方面,广西城镇仍有近50万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全区人口再次进入婚育高峰期带来的住房需求刚性增长,已购公有住房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广西每年有不少旧房需要拆迁改造,每年还有50余万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住房需求很大。这些迫切需要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的,绝大多数是城镇中广大的中低收入家庭,他们当中大部分既是住房困难户,又是经济困难户。而广西以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为主、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体系不健全,一些地方虽然建设了一些经济适用住房,但数量很少,管理也不规范,难以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在会上指出,解决好人民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为此,广西提出了“掏袋子、盖房子、拉内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在今年4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区住宅建设与房改工作的主要任务。今后,广西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办法”,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引导住房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促进全区住宅与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小康住房目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解决没有自有土地的单位职工和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主要是为了调动自有土地的单位利用空置土地,解决本单位无房和现住房面积不达标职工的住房困难,满足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和购房置业的要求。这“两个办法”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西住宅与房改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促进广西住宅与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据行业人士分析预测,只要广西各地把“两个办法”贯彻落实好,制定的具体住房政策适应发展的需要,广西的住宅与房地产业近年可拉动数百亿元的有效需求,这将对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张骁鸾)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