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日电(冯松记者王亦君崔丽)社会广泛关注的泄露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卷案今天有了一审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泄露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卷的史晓龙有期徒刑3年;曹宇有期徒刑3年;刘晨有期徒刑2年。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03年,曹宇与刘晨在廊坊大学城合办了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办学范围包括高教自考、成人高考、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等考前辅导培训。同年8月,为了使英语四级考前辅导吸引更多生源,曹宇与刘晨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处副科长,并负责保管全国英语四级考试试卷的史晓龙透露一些试题内容。
2003年9月19日上午,史晓龙代表公安大学将英语试卷取回本校,当日中午,就将试卷拆封后提供给曹宇阅览。下午,曹宇赶回宇航学校,将所记录的部分试卷内容,在宇航学校及地质大学辅导班上进行了泄露,并在宇航学校的网站上公布。曹宇在地质大学辅导班授课时向学生们讲到:“明天你们在考试中将会发现有相同和相似的题目,请不要吃惊。”
地质大学听曹宇讲课的有700多名学生。2003年9月20日全国英语四级考试结束后,有人向媒体反映了四级考试内容在考前通过宇航学校泄露的情况。随后,一些学生向媒体提供了在宇航学校听课的录音和笔记。
2003年10月,曹宇、刘晨在北京被抓获。2003年10月8日,史晓龙向领导交代了将英语四级考试试题泄露给曹宇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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