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红平 李登科记者郭军)日前,伴随《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综合体标准(气象部分)》的出台,陕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有了气象标准。这项工作开创了气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的先例,在全国同行业乃至相关行业均属首次。
近年来,我省相继启动并实施了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以及天然草场恢复与建设工程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成绩令人瞩目。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工作和评价山川秀美工程治理前后县域气候变化,2002年省政府委托省气象局起草陕西省地方标准《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综合体标准(气象部分)》。其中,制定《生态环境建设工程3S技术监测规程》这项工作在全国同行业乃至相关行业均属首次。
《生态环境建设工程3S技术监测规程》规定了在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中使用3S技术对工程建设进行监测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目的在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省辖区范围内植被、地表水体、土地利用、土壤侵蚀、土地荒漠化、小流域治理等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直接、客观的定期监测,检查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对陕西省辖区内森林和草场火情进行实时动态监测。
《山川秀美工程治理前后县域气候变化评价规定》规定了治理前后县域气候变化评价的分区及各区评价的条件、内容、方法、成果定级和技术档案。标准适应于陕西山川秀美工程总体规划下综合治理的分县(市、区)气候评价,对邻近区域气候评价也可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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