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6月1日和2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昨天上午,三个执法检查组集中汇报了各自的检查情况,认为我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总体情况良好,但检查中仍发现五大问题亟待整改和解决。
检查组认为,多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成绩显著。尤其在围绕食品卫生安全上,积极构筑“放心肉”、“放心菜”、“放心水”、“放心豆腐”和“放心早点”等工程,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响应和好评。2003年,杭州市98%以上的上市猪肉得到检疫,而基地蔬菜和上市蔬菜的合格率也分别达到97.3%和96.09%,基本杜绝了蔬菜残留农药中毒和食物中毒,桶装水生产不断规范,基本完成了早点摊车(点)“退路入室”工作。
检查组同时指出,通过这次对食品安全和蔬菜卫生的现场检查,发现有五大问题亟待整改:城郊接合部、建筑工地、学校周边整体环境不理想,食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农村的食品卫生与城镇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农村实行集中供水后二次污染问题显得较为突出;部分蔬菜基地的灌溉用水污染严重,“放心菜”受到影响;对蔬菜市场的流通领域疏于管理,对外来蔬菜的卫生监管有待加强;在执法队伍建设上,基层单位的卫生监测设施和人员仍显不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食品安全和蔬菜卫生工作,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外来蔬菜的监管,加大对食品卫生和蔬菜残留农药管理的处罚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工作、老百姓自我防范意识、文明执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整合、规范食品卫生信息资源的发布,同时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使我市的食品安全和蔬菜卫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记者鲍一飞 杭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