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刘奕伶 通讯员 金辰 钟洁)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从2004年秋季开学时,广东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中专,下同)、高级技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费标准将实行分级核定的管理方式。新公布的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1500元。 据介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技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由省集中核定标准改为分级核定标准的管理方式,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学生宿舍档次划分和各档次住宿费标准上限(见表)。 划分条件及收费标准上限表(单位:元/生·学年)学生宿舍类别 | 设备与条件 | 收费标准上限 | 普通学生宿舍 | 6人以上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5平500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有公共漱洗间、卫生间、配有床架、桌椅。 | 500 | 二级学生公寓 | 6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5平方750米小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配有床架、桌椅、储物柜、风扇等设备,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750 | 一级学生公寓 | 4人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7平方1200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配有床架、桌椅、储物柜、风扇,室内有供热水设备和热水,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1200 | 引资新建公寓宿舍 | 设备及住宿条件至少与二级学生公寓相同。具体标准按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原则核定。 | 1500 | |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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