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强制拆迁中有关责任人作出的处理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作出的处理。
会议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把控制城市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作为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领导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调查嘉禾集体滥用行政权力
据新华社电对嘉禾县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中央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组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基本查明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调查表明,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
调查:系列程序违法违规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查明,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
政府:欺上瞒下一意孤行
嘉禾拆迁中的问题经上访群众反映后,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曾多次责令纠正。但嘉禾县委、县政府对上报告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实际却继续加大行政介入力度。在媒体对拆迁事件曝光后,嘉禾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依然一意孤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处理:县委书记县长撤职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已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撤销周余武嘉禾县委书记职务;撤销李世栋嘉禾县县长职务;给予李水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引咎辞去嘉禾县副县长职务;给予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雷知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嘉禾县县长助理、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对涉嫌触犯刑律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调查后做出决定。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问题,将由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
新闻回放
嘉禾拆迁株连九族
2003年7月,嘉禾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8月7日,嘉禾县委、县政府办联合下发“嘉办字[2003]136号文”,文件规定,不能认真落实“四包”责任者,将实行“两停”处理———暂停原单位工作、停发工资。并“继续做好所包被拆迁户的所有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对纵容、默许亲属拒不拆迁、寻衅滋事、阻挠工作的,将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2003年7月,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在县城新建的体育馆举行。当天在体育馆旁,几条醒目的横幅上有如下字样:“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搞拆迁决不能损害群众利益
湖南省嘉禾县强制拆迁和陕西省周至县非法圈占耕地违法违规事件,都是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典型案例。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做到决不能因为地方财力有限,就降低拆迁和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标准;决不能为了招商引资,满足开发商的要求,而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决不能为了要政绩、谋形象,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
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必须坚持量力而行。坚决制止脱离实际,大规模投资建设行政中心、中央商务区、会展(博览)中心、大草坪、大广场、宽马路等盲目攀比、贪大求洋、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关联新闻
周至县土地违法遭查处
据新华社电近期,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派出联合调查组,对陕西省周至县土地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2002年9月,周至县政府与村民小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拨付了相关费用。在此过程中,动用警力,非法羁押部分反对征地的群众。
2003年5月,周至县政府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对神农大道和北环路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组织强制拆迁,并动用警力,引发了警民冲突。
陕西省责成有关方面按规定程序给予原县长倪广天(现任西安市计生委副主任)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常务副县长张武平(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辞职;给予副县长任胜利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县长助理蔡兴瑜(现任常务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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