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案”检察官
(2004-06-08 07:35:52)
湖北日报记者张孺海 通讯员余明春 方东林
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余金元,10年办了1200件案子,无一无罪判决,无一改变定性,无一撤诉,无一程序违法,被誉为“铁案”检察官。今年初,他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官称号。
去年3月5日,公安机关将有“疯子”之称的付利明抓获,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两罪移送审查起诉。
100多页的案卷送到余金元桌上,他发现卷中有一句“付利明持枪”的话。这一个“枪”字引起他久久沉思:枪的背后是否漏掉了其他犯罪事实?
他深入30公里外的案发地,与公安机关一起展开调查。付在当地作恶多端,老百姓又恨又怕,多数不敢直言,担心受到报复。
余金元不气馁,走村串户耐心做工作,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收集证据材料3100页。挖出付利明另4条漏罪:抢夺罪、抢劫罪、非法持枪罪和逃脱罪,最后以6项罪名作为“死、缓、无”案件起诉。
在深挖付利明案中,余金元意外发现付利明一重要同伙付军堂,有持枪抢劫的重大犯罪嫌疑,而移送案卷中未予提及。他制作详细的调查提纲,与公安部门协商,由刑侦大队组织专班,余金元负责引导侦查,调查取证行程5000公里,深入群众取证79份,询问证人37人次,查清付军堂持枪抢劫的犯罪事实,使这一重大漏犯落入法网,被判处9年徒刑。
余金元起诉的案子都是“铁案”,新洲看守所里一半以上的犯人是在余金元手上提起公诉的,没有一例因诉得不准而申诉。他严格审查案件,履行监督职能,察微析疑,公正执法,不放纵一个罪犯,不冤枉一个好人,先后追诉漏罪110人,漏犯20多人,为10人陈清不白之冤。
案件的公诉是一道法律“闸门”,总有人想在余金元这道铁门上开点后门,但每一次都失败。
去年4月,余金元接手一个案子,当事人汪某的父亲知道余金元早上6点钟就上班,他想这是送礼的好机会,他挟着一条高档香烟等在门口,见余金元一来,二话没说,先把烟塞进余的皮包里,当即被余回绝。
接下来几天,汪父通过余的熟人、亲戚、上司送这条烟,包装盒已磨旧了许多,前后7次未能送出去。
他秉公办案,不买任何人的面子。“唯准则是遵,唯法纪是守。”就是他坚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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