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配备电梯住宅的首期维修基金缴纳,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购房人则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而在1996年之前签订合同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按1198元计算。
要么一层不停,直蹿到顶;要么不打“招呼”,坠落至底……本市场中路4弄3号楼内的电梯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上演上述惊险的一幕。
电梯“抓狂”只因年事已高,1991年上岗至今“伤病缠身”急待“退役”。然而却因部分业主未缴维修基金,让物业公司“无米下锅”更新电梯设备。楼内143户居民每天上上下下全靠两台本该报废的电梯。
电梯上演“高空惊魂”
“这台电梯啊,吓死人!”电梯工孙萍兰话音未落,“轰”的一声,电梯门合上了。随即,脚下猛地晃颤一下,电梯开始上行。坐在狭小的轿箱内,孙萍兰边操作电梯边对记者说:“电梯三天两头关人,基本上一周就能碰上一次。”
比起“关人”,电梯突然从高层坠底,更是让人惊魂不定。孙萍兰称对此已经习惯了。她回忆说,有一次电梯从顶楼直往下坠,吓得一名心脏不好的居民面色苍白,半天没缓过神来。
在小孩的眼里,这些电梯是恐怖的代名词。一天,楼里一个三四岁的小孩跟着父母乘电梯,恰遇电梯猛然下坠,吓得号啕大哭。
提起电梯,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上海爱仁物业场中分公司经理周卫明满是无奈,这种由上海三菱电梯厂生产的老式电梯,早已被淘汰,市场上根本买不到匹配的零部件,无从维修。“换一台电梯至少要30多万元。”周卫明说。
归集维修基金陷困境
场中路4弄,又叫“逸仙小区”,有5幢高层,11幢多层。小区业委会主任潘泳海告诉记者,尚未归集维修基金的业主大多住在高层。其中仅3号楼有49户,5号楼有21户,其他包括分散的业主大概有90多户。
“这些房子在1993年就被开发商卖给了业主个人,直到2002年成立业委会,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才发现没有归集维修基金。”潘泳海说。
2003 年初,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开始联合追缴需开发商归集的30多万元维修基金。
尽管有部分业主陆续缴纳了个人部分的维修基金,但大部分业主却以“开发商还没缴纳”为由,拒绝缴纳。
而开发商回复他们的函件称,根据有关规定,1996年6月10日前出售的内销商品住宅,按商品住宅出售合同的约定或房屋买卖双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委会协商一致的意见执行。他们对场中路4弄在1996年7月1日前进户的商品房业主并无约定,而且场中路的开发成本账早已结清,已不存在再支付1996年6月10日前出售的商品房维修基金之事。
“征集不到这部分维修基金,电梯就没法更换。”业委会执行秘书惠利基连连摇头说。
作者:晨报记者 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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