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杨科 原国然记者王天军)大连市旅顺口区双岛湾镇的一户老夫妇家中价值近万元的金银首饰被盗,警方破案后发现贼竟是该户自家的女儿。
盗窃者张某今年春节前在外面欠了一万余元的债,手中根本无钱还债的她想出了一个歪招。
6月5日上午,张某陪同母亲到旅顺区内的商业街购物时,谎称自己先到别处办点事,回到家中,将其母藏在柜子里的两枚金戒指、一个金手镯子和自己的一条金手链(共计97克)偷走,并制造了家中被盗的假象。
随后她将这些物品卖给了一家首饰店,共获得9200元现金。其父发现家中被盗后向所辖的双岛湾派出所报了案。
水师营派出所刑警在对辖区一首饰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上午收购了近万元的金银首饰,经询问,得知卖者是位30多岁的妇女,而且卖货时神情慌张,来去匆匆。警方当天下午便把张某“请”到了派出所。经讯问,其供述了偷窃事实。刑警告知其家里,其母以原价赎回金银首饰。
按照刑法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警方根据张母提出的不要给其处罚的请求,对张某未作出追究刑事处理的决定,而是给予了批评教育。但在这里警方提示,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或亲属强烈要求处理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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