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5月以来,成都市严肃处理了一批工作“不在状态”、作风飘浮的领导干部。为严肃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执行力,5日,成都市委又出台了《关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提高执行力的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为:一是深入实际;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随机调研作为了解真实情况、检查工作落实的经常性方法,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务实求效;讲实话、报实情、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注重实际效果,不许弄虚作假和搞形式主义。三是慎重决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经决策,不得朝令夕改、随意变动,不许对重大事项随意表态。四是明确责权;分工要明确,责任要落实,执法监管部门要有三分之二的力量投入一线,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点,不留空白。五是提高效率;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上级交办事项要在十五日内办结,因故不能办结的要书面报告情况并承诺办结时限。六是据实查处;对署名或线索具体的群众建议、批评、投诉、举报要限时办结,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七是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门监督栏目,群众有权向干部任免机关对领导干部提出罢免建议,干部任免机关要认真受理并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八是追究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干部要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成纪党本报记者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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