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记者 陈志高 实习生 蒋艳芳
本报讯本应该2003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的新房子,但开发商却至今未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及交房,于是业主与开发商就赔偿问题引发纠纷。昨日,购买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岭南家园”的10多名业主,向本报进行了投诉。
事件: 延期交房引纠纷
去年6月初的时候,南宁市秀厢大道的王女士相中了位于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一些楼盘,并欲购买一处房子用于做生意。经过再三权衡,王女士决定购买由广西华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下称华盈房产公司)的“岭南家园”。去年6月10日,王女士与华盈房产公司达成协议,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王女士花了17万多元买下第E座4层15号房(首期付款4万多元),双方约定去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但是,至今华盈房产公司却未能按时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而燃气灶台、煤气管道等配套工程也是近几日才安装完毕,于是双方发生纠纷。
据了解,像王女士遇到的情况还有10多位业主。
业主:开发商推诿不想赔
王女士投诉称,在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向业主们承诺各种配套设施样样齐全。但到了实际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却连《竣工验收备案表》都拿不出,甚至水电、燃气灶台等都未安装好,这样的房子怎能叫业主安心住进。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开发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90日后,应当向买方支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对此,她与其他业主曾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达成一致。
开发商:不是不赔而是赔多少
随后,记者来到了华盈房产公司采访。该公司财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热情接待了记者。该负责人称,“岭南家园”未能按时交房,及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未能拿到,是因为“岭南家园”未全面竣工造成,房子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尽管如此,公司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并由销售部经理向业主商谈赔偿事宜。对于业主投诉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诿不愿协商的说法,该负责人称,不符合事实。因为,造成延期交房是由于去年“非典”期间造成停工两个多月,和全国安监工作停工几天,施工单位被迫停工长达70多天,据此公司欲以万分之二的赔率给予业主,因业主不同意而造成问题久久不能解决。
律师:按万分之三较为合理
那么,开发商应不应该按万分之三的赔率向业主赔偿呢?同盟律师事务所的廖铭经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约定好的赔率,那么违约方就应该以约定好的赔率赔偿,但是除了非抗力因素除外。对于此案,虽然去年的“非典”时期的确影响施工方施工,但是除去70多天以后,开发商仍超过90天未能交房,因此按万分之三的赔率赔偿较为合理,更何况不可抗力是由仲裁部门或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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