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纯友)我省卫生系统近日启动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六条禁令整治医疗服务歪风。
《安徽省卫生系统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专项治理期间,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一经查实,将受到通报批评、解聘等处罚。执业医师违纪将受到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吊销其执业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纠风不力,相关领导会受追究。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不严,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情况不认真核实,不严肃处理的,部门负责人须承担责任。
专项治理工作于6月开始,11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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