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9时40分,“司法为民”基层行采访团一行在马鞍山市采访时,正赶上江苏兴化市一家企业代理人来到花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马鞍山市一家涂料公司拖欠货款。立案后,立案庭杨庭长见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考虑到原告是外地人,打官司不便,遂通知速裁庭法官鲁玲岚,看能否通过速裁形式了结此案。鲁法官接案后,赶紧制作了应诉通知书等相关的法律文书,然后和一名书记员会同原告代理人一起驱车直奔10多公里外的被告单位。
10时20分,在被告公司董事长办公室,鲁法官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鉴于本案法律关系明确,如果双方同意,我们立即开庭审理,否则本案将进入普通审理程序,于第16天开庭。”原告方自是满口答应,被告方见鲁法官态度诚恳,当即也表示赞同立即开庭。于是,被告方董事长的办公室变成了一个法庭。经过质证认证后,鲁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至下午1时20分,一份生效的法律调解书就形成了。从立案到审理结案,仅用了三个多小时,来马鞍山前曾心有余悸的原告代理人,此时感动得直呼:“没想到,在安徽打官司竟这么便捷!”
本着司法为民的精神,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于去年3月在立案庭设立了一个速裁庭,配有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专门审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提高诉讼时效。至6月1日,速裁庭已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9件,平均结案周期为9.4天,案件裁决准确率达100%,深受社会各界的赞誉。芜湖市一位当事人在给花山区法院的信中热情称赞道:速裁庭“裁”出了人民法院的亲民之情,“裁”亮了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本报记者李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