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7日讯(记者谷朝明) 本报今天刊登的《酒后代驾出事故谁管》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那么,对这一新行业带来的新问题如何处理呢?业内人士呼吁,在目前没有出台相应法规对此进行规范时,有关部门应像房屋租赁一样提供一个“样板合同”。
家住长春路的林先生打来热线电话说,有一次他外出喝酒前咨询了酒后代驾事宜,但对方告诉他“代驾不签合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由谁负责?”如果车主酒醒后称车内丢了东西,代驾者怎么办?对这些问题,代驾公司也没给出一个明确答复。
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岛城开展酒后代驾业务的公司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注册,另一类是职介所注册的。目前,相关部门还没像房屋租赁一样提供一个“样板合同”,供双方签订,一般是代驾司机到现场后,提供给车主一张派工单,车主可在这张单子上登记所代驾汽车的车牌号和家庭地址。
据了解,目前岛城从事酒后代驾服务的近十家公司,还没有一家公司主动要求和客户签订合同,因此造成了出现事故“三不管”的问题。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国丰华所长认为,酒后代驾本身可避免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上个月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行为处罚更严格,酒后代驾这一行业很有存在的必要,市场前景也很大。他建议有关部门最好像房屋租赁一样提供一个“样板合同”,这样对代驾公司和车主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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