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东青少年事务署与浦东新区检察院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名为“诉前考察”。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工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
诉前考察挽救有罪错的少年
位于上海浦东杨新路87号的一个简陋的外来人口登记站,就是社工的办公室。几个看起来很“阳光”的青年,在记者面前一直害羞地低着头,讲述他们的故事:
年初,17岁的小王、小孙、小路给小邹过18岁生日。从未沾酒的他们,醉后犯下傻事———拦路抢劫。
他们的青春本来将有几年在大墙内度过,一项新制度使之得以改变。这就是浦东青少年事务署与新区检察院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名为“诉前考察”。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工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这几个孩子,成了首批幸运儿。
“诉前考察”第一阶段,通过社会家庭互动法,了解其内心世界;第二阶段,通过任务中心介入模式,“分析犯罪成因根源及教训”;第三阶段,则用分类考察法,帮助他们树立信心,为立足社会打好基础。
4月8日起,宋来忠、何丽卿、陈家峰3名社工开始诉前考察。他们精心设计了考察计划。现在进入第二阶段。社工每周上门家访,带他们进行3小时公益劳动。还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人生教育和心理、思想辅导。
让这几个考察期少年印象最深的,是在周浦监狱。一位年龄相仿的青年人正在服刑,一样是抢劫,被判10年刑———他们醍醐灌顶般感到自己的幸运。小王则难忘在敬老院和老爷爷、老奶奶谈人生的温馨一幕。
社工们希望他们能顺利过关,擦去污点。在这期间,除了社工、家长,学校和工作单位个别老师、领导外,他们的罪错迄今无人知晓。
少年司法社工将多方面介入
作为上海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试点区,浦东新区团委在全国最早创立青少年事务管理机构———新区青少年事务署。该署副署长毕震钧认为,诉前考察制度的建立,标志着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实践探索,进入了少年司法制度创新和青少年外展矫治社会工作结合的新阶段。
浦东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站的73名社工,按照站、组、点三级布局,已覆盖全区,并构建了社会工作协作网。青少年事务社工与社区民警、青年就业援助员、社会工作义工、青年干事、共青团检察协理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若干青少年工作队伍建立了联系,最大限度网聚社工力量。
不过,青少年社工的工作难度很大。像何丽卿、宋来忠这样原来在司法系统工作的社工就感到,与禁毒、社区矫正的社工相比,青少年社工缺乏制度赋予的权威,工作更难开展,常常会遭拒绝。
浦东新区检察院未检处主任检察官宗德钧认为,诉前考察的制度设计,委托社工帮教考察,把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与社工工作结合,有助于树立社工权威。
社工介入少年司法,是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大背景下开展的。诉前考察只是创新内容之一。按照宗德钧的设想,社工还将在多方面、全方位介入少年司法。
实践创新呼唤为空白领域立法
在司法领域最有创新空间的,就是少年司法。此前,浦东新区检察院也摸索过类似操作,委托老师、居委干部、青保干部等松散队伍帮教。相比之下,现在的青少年社工是专职的,也是专业的。而且是整个过程的“事中”介入,不是事后介入,社工的评价对司法机关结论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这几天,宗德钧忙着与新区青少年事务署和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联手,做青少年社工培训工作。下半年,该区将借鉴英国等国家经验,尝试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英国,专门有“合适成年人队伍”,随时准备在未成年人事发第一时间得到通知,派人到警察局参与全程询问。一方面,将更好地使未成年人与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另一方面也能推动严格依法办案。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比较欠缺,只规定在对未成年人询问时,“可以”通知父母和其代理人在场。宗德钧介绍,他们试图建立社工、律师两支“合适成年人”队伍,现在,个别案件已经有律师介入。
另外,“污点消除”制度也在进行中,这几个未成年人如果考察表现好,将不予起诉;再经过3个月考察,这一不予起诉的司法决定将永远封存在司法机关档案库,不进入其个人档案。档案没有污点,他们仍与同龄人处于同一起跑线,不至于进入“偶犯─被社会抛弃─绝望成累犯”的恶性循环。
对诉前考察做法,也有法律专家和公安人员感到吃惊。按照习惯思路,这桩案件属于“严打”范围的“双抢”犯罪,应该判刑。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法律保护中心主任徐建教授认为,从案例来看,判缓刑很困难,但非监禁化处置方案是国际社会趋势,也是刑法改革潮流,有利于良性转化,有利于社会稳定。
在宗德钧、毕震钧等看来,目前逐步推进的少年司法制度创新,也许将作为实务部门的素材,为将来有关少年司法的立法积累经验。
(包蹇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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