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到5月,全省共收到食物中毒报告26起,921人中毒,3人死亡。为警示社会,预防食物中毒,省卫生厅昨日将近期发生的10起典型食物中毒事件及原因向全社会通报,并为市民如何预防食物中毒支招。
据了解,本次通报的10起食物中毒事件,省卫生厅要求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单位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疏于监管造成责任事故的,还要依法依纪严厉查处。毒鼠强闯祸一人亡
【案例】今年2月5日,南阳市方城县杨集乡李楼村张某一家3口人,吃完自己包的饺子后,相继出现了抽搐、头痛、头晕、呕吐、昏迷症状,治疗期间张某的妻子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确认是由毒鼠强污染食物造成。
【提醒】省卫生厅监督处工作人员胡建民提醒市民,毒鼠强含有剧毒,中毒后也没有特效解毒药。从外观上看,此药是白色粉末,无味,也不溶于水,可以造成二次中毒。比如鸡吃了毒鼠强污染过的饲料就会中毒致死,而人如果吃了这只鸡以后,也会中毒。
国内外已严禁将毒鼠强用做杀鼠剂,但是由于一些不法商贩违禁生产销售,我省已发生多起毒鼠强恶性中毒事件。6月3日郑州52中的5名学生就是食用了被毒鼠强污染的乌梅,发生食物中毒。因此,广大市民不要使用毒鼠强灭鼠,更不要食用散落在街头的没有来源的食物。食堂脏乱集体中毒
【案例】2月17日,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正杰食品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发生食物中毒,14人出现呕吐症状。经调查,该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操作间不具备基本卫生设施,食品原料存放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其加工使用的生平菇霉变。
【提醒】据胡建民介绍,包括职工食堂在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广大市民凡在饭店或职工食堂就餐,都要看清墙上明令悬挂的卫生许可证,不要选择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饭店吃饭。
另外,市民购买蘑菇时不要购买不认识或没吃过的,因为容易引发毒蘑菇中毒事件。亚硝酸盐误作食盐
【案例】3月2日,新郑市八千乡王马村村民7人,在当地实惠饭庄用餐后,出现恶心、头痛、口唇紫绀等症状。经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该店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店主因使用亚硝酸盐造成食物中毒。
【案例】4月26日,获嘉县中州铝厂下属的一化工厂职工食堂发生食物中毒,27名职工相继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和眼前发黑等症状。经调查确认为亚硝酸盐中毒。
【提醒】据胡建民介绍,亚硝酸盐是白色或微黄色颗粒,味道微咸,形状和食用盐相似,毒性非常强,3克就足以致命。亚硝酸盐主要用于染料工业等,是不能当食盐食用的,并要求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包装上也要标明。防止亚硝酸盐中毒,百姓只要食用有食用盐标志的盐就可以杜绝惨剧发生。不法分子餐馆投毒
【案例】3月2日,巩义市东环路友谊小吃店发生亚硝酸盐食物中毒,20人中毒,主要症状为恶心、头痛、口唇紫绀等。经调查确认为投毒所致。
【案例】4月3日,郑州市东风路老丁家西安泡馍馆5人进餐后出现恶心、头痛、头晕、浑身无力等症状。经调查,系砷(砒霜)中毒所致。
【提醒】胡建民认为,餐饮业应该加强对后厨的管理,制定严格制度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污水横流引发痢疾
【案例】4月15日,信阳市罗山县东铺乡二中发生细菌性痢疾暴发流行,先后有464名学生发病。经调查,该学校食堂操作间狭小,地面污水横流,无防蝇防尘设施。
【案例】5月17日,柘城县第二实验小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有47名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调查,该校食堂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加工与储藏不分。
【提醒】据胡建民分析,学校食堂大多承包给个人,由于利益驱动,对卫生设施和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低,容易诱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
按照规定,学校承包食堂时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列入承包的重要指标,学校有义务监督食堂卫生,一旦卫生安全出了问题责任由学校承担。为安全起见,中小学食堂还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家宴不洁71人中毒
【案例】4月26日,民权县胡集乡孟楼村村民举办家宴,有170个人就餐,其中71人出现发热、头痛、腹痛、腹泻等症状,诊断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经卫生监督人员调查,发现厨师和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明,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造成食品二次污染并最终导致食物中毒。
【提醒】胡建民提醒市民:家宴中一定要对冷荤凉菜加热,生熟食品案板要分开。变质面条毒倒30人
【案例】5月8日,焦作市沁阳县联盟小区居民30人,在食用买来的面条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腹胀、腹痛等中毒症状。经调查确认,面条在制作过程中受到污染,导致变质。
【提醒】胡建民提醒市民,一些人拿面粉换取面条过程中,使用劣质、霉变面粉或者过期面粉,还有些不法分子趁机投毒,造成购买面条者食物中毒。提醒市民应到正规单位去购买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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