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晓方、通讯员巩平报道:4日,省招办公布今年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我省将继续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保持中职与普高教育的协调。
凡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普通中专。普高在校生、肄业生也可报名。考生既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招办或中考组考部门报名和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和填报志愿。县(市、区)招办接受考生填报志愿截至7月20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截至12月30日。
凡经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在我省有招生计划的普通中专学校均可在我省招生。考生可通过查阅《湖北招生考试》或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s://zsxx.e21.edu.cn)了解计划。
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普通中专招生仍实行单独招生、集中录取、注册入学录取三种方式相结合。单独招生学校录取在6月上中旬进行;集中录取安排在8月下旬进行。
中专可实行注册式入学。集中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凭初中毕业证原件(或准考证)到生源不足的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对学生入学资格初审并登记后,凭考生证件及拟定的录取新生名册,到省市招生部门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今年我省实行单独招生的普通中专有12所: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省广播电视学校、省旅游学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涉外旅游学校、湖北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葛洲坝旅游学校、省艺术学校、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专、省体育运动学校、武汉体育学院竞技体育学校、武汉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学校等。
我省今年实行“3+2”分段制及五年一贯制高职招考,该类学校招收对象为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类必须是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非师范类的考生,必须是2004年普通中专录取入学的新生,并须在入校后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初中文化水平综合测试。省招办于11月统一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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