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各级党委、政府把创建卫生城市作为建设西部最佳人居、最佳投资环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快城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城市公共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抓好城市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公厕建设和管理、道路整治和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坚决改变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2004年第6次常务会会议:“进一步完善卫生城市和卫生县城评选程序,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制度,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保证创卫工作顺利实施”的要求,省爱卫办现将近两年,已提出申报的市、县向社会公示。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
申报国家卫生城市 宝鸡市(申报时间2004年)
申报国家卫生县城 凤翔县(申报时间2002年)
乾 县(申报时间2003年)
申报省级卫生城市 渭南市(申报时间2002年)
延安市(申报时间2003年)
咸阳市(申报时间2003年)
安康市(申报时间2003年)
榆林市(申报时间2003年)
汉中市(申报时间2003年)
申报省级卫生县城 千阳县(申报时间2003年)
麟游县(申报时间2003年)
彬 县(申报时间2003年)
汉阴县(申报时间2003年)
黄陵县(申报时间2003年)
勉 县(申报时间2004年)
联系人:陕西省爱卫办 刘保华
陕西省爱卫办监督电话:029-87325362
信函地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邮编:710003
200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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