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交通违章者不再扣证
本报讯从上月15日起,广州市公安交警对路上一般交通违法不再扣证,驾驶员只要到银行缴交罚款后,一次交通处罚就了结了。这一办法方便了市民,但也遇到了新问题———约有40%交通违法行为人不及时到银行缴款。
记者昨天得悉,5月15日至18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执法各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049宗,到半个月后的6月3日缴款截止日,仍有436宗违法人未接受处罚,约占总数的40%。
昨天上午,市民小张在东风路驾摩托车行驶时被东山交警大队交警查处,交警让其出示了驾驶证后,将资料抄至《处罚决定书》上,再将驾驶证发还给他。他好生奇怪:“交警怎么不收证了?”记者告诉他,现在一般交通违法不用扣证了。小张一听马上说:“那不扣证,也不用缴罚款了。我不缴罚款,交警也拿我没办法。”
据了解,抱有这种态度的人不在少数,有人以为“不扣证也就没事了”,有人知道要到银行缴罚款,但认为“没扣我驾驶证,过几天再去办理也不迟”,还有人认为“我不去缴罚款,交警拿我也没辙。”
交警真没办法吗?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除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每天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外,对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机动车驾驶员将一次记12分。记满12分者将参加7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学习,并接受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12分并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证将被公告停用,发现其驾车当场扣证。
(王普 交宣)(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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