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卢古质通讯员王锐)重庆人黄某、李某是一对情侣,可是两人却不务正业,干起了贩毒的勾当,最终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昨日,厦门中院作出判决,黄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
去年12月13日,黄某找她哥哥借钱从广州购买了海洛因,并于第二天携带到厦门,由她的男友李某接到蔡塘的暂住处。15日,曾某来到该暂住处,与李某、黄某一起吸食黄某带来的海洛因。
经过联系,12月16日上午,李某、黄某携带毒品样品前往曾厝洪某家中与林某商谈毒品交易。在洪某试吸样品后,双方约定以每克170元的价格交易海洛因250克。
当日下午4时许,3人按约定来到湖光路某茶艺馆,曾某携带装有海洛因的提包及黄某的手机在附近等候,李某、黄某则进入该茶馆一包厢与买主林某商谈具体交易事宜。李某称毒品数量为240克,经李某计算毒款后,便拿出现金要求交货。黄某于是要外出拿毒品,不料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人员在离现场10多米处抓获曾某,并当场从其携带的提包里搜缴到用蓝色塑料袋包装的白色块状物。经公安机关鉴定,该白色块状物净重240.5克,从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为3.85%。
审理后,厦门中院作出判决,黄某、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曾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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