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赔我300元书店:只能赔一本书钱
早报讯(实习记者王海强记者吴云龙)昨日,市民王先生拿着一本《书法大字典》来到石狮早报记者站称,他4月11日在晋江安海新华书店购买了一本《书法大字典》,看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书本内有错别字。
王先生指着书本的第67页第8行右边的第三个字告诉记者,书本把“湖南长沙”写成了“湖南长少”。王先生认为,正版书特别是工具书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错别字,他怀疑该书店卖盗版书。
王先生称,他发现书本上的错误后,曾与新华书店进行交涉,但都没有得到解决。他第一次到书店时,书店的相关负责人给了他《书法大字典》出版社的电话号码,书店的负责人叫他与出版社直接联系,于是他拨打了出版社的电话,但该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当他第四次来到书店时,相关人员告诉他,他们与出版社取得了联系,出版社愿意退还书本的全部购买金额。但王先生认为,书店一直在欺骗他,因此双方未就此事达成一致。
昨日,记者与王先生一起来到该新华书店了解此事的具体情况。新华书店内的相关负责人称,书店卖的书不可能是盗版的。在王先生第一次来到书店告诉他们书本上有错时,他们给了王先生出版社的电话号码;之后他们也与出版社取得联系,在出版社作出愿意退还王先生书本费的答复后,他们随即与王先生联系,但一直拨不通王先生的电话。对于书本上出现错别字,书店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与出版社取得联系后,出版社的相关人员告诉他们,正版的书本上可以允许出现1万个字中有5个错别字的情况。
昨日,王先生再次与书店进行协调。书店表示,可以退还王先生购买书本所花的费用,但因书店没有制定赔偿消费者来往路费的规定,因此不对王先生的路费作出赔偿。王先生则坚持书店应赔偿全部费用300元。双方因此未达成一致。
对此事,12315的相关人员称,若书本是正版书,该书店可不作路费的赔偿。对于书本出现错别字是否可以退还书本费,则要看双方如何协调此事,因为书如果是正版的,书店就不存在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