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胜业市长访谈录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规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思想和体制障碍,解决制约我市发展中的环境问题”为目标,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为核心,以明确的责任和过硬的措施为保障,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包括观念、政策、政务、市场、法治、人文、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内容四十三条意见,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为了准确了解《意见》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有关措施的形成过程、预期效果等,记者采访了市长臧胜业。
记者:去年,我市广泛开展了“环境建设年”活动,今年又紧接着下发了《意见》。这样做有什么特殊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吗?
臧市长:其实,背景、目的和意义,综合起来就是市委、市政府出台这个《意见》的真实意图。大家知道,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新一轮发展周期的上升阶段,区域经济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在当前新一轮区域经济发展竞争中,发展环境已经成为影响区域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发展环境已经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当前优惠政策空间逐步缩小的情况下,谁的发展环境好,谁就能抢占发展先机。发展和环境的关系,就像轮船和大海的关系:发展离不开环境,就像轮船离不开大海;河沟里行不了大船,差环境也不会有快的发展。因此,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市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势,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这也是出台这个《意见》的根本目的和深远意义所在。
记者:听市长这样一讲,切实感到抓发展环境抓到了根儿上、抓到了点儿上。能否简要谈谈《意见》的形成过程?
臧市长:好的。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是近几年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振华书记曾经说过:“河北发展环境如何,请到石家庄来体验”,并要求我市要成为河北的窗口,在全省的发展环境最好。近几年我市围绕优化发展环境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诚信石家庄活动、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专项活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及去年开展的“环境建设年”活动等等。应该说,这些活动均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促进了发展环境的优化。但《意见》与以往的工作相比较,无论是站位的高度、内容的广度,还是工作的深度、落实的力度,都有进一步的提高和增强。这从《意见》的形成过程中就可体现出来。去年年底,对于如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提出了要制定我市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操作性强的具体意见。《意见》初稿形成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反复征求有关责任部门和专家意见、广泛借鉴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最后,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在下发执行的《意见》,不仅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通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全面发展的决心和信心,而且更加注重了与我市实际的结合和各项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每一条意见都很实在、具体、过硬,均体现了“做什么、谁来做、做不好怎么办”的原则。相信随着《意见》的实施,我市的发展环境会得到明显改善。
记者:用这么长的时间、这样大的精力研究制定《意见》,足见市委、市政府对发展环境问题的重视。这个《意见》与以往的工作相比,有哪些显著特点?
臧市长:特点是非常鲜明的。总的讲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考核“上面”与监督“下面”相结合。首先,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各条意见的落实实行首长负责制,明确各地、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是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其次,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我市将定期组织外来投资者、企业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有关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不仅要向社会公布,而且还要纳入监督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绩突出单位及“一把手”的重要依据。第三,加强了对公务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行政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实行群众举报“一次查实下岗”制度,并对有损我市发展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公开曝光。
二是坚持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意见》共涉及七个大方面、四十三条措施,但并不是不分轻重、齐头平推,而是针对我市实际,侧重了政府自身工作的改革、创新和“软环境”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最根本的是优化政策和政务环境,关键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意见》围绕建设学习、实干、服务、法治、廉洁“五型”政府的目标和创新体制、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五项”重点内容,理思路、定措施、求实效,实现了理念与工作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协调、措施与效果相统一,推进了多项工作的突破。如,对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除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外),不再要求投资方提供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计划文件,直接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等。
三是坚持总结经验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对于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措施,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意见》予以了坚持和发展。如“窗口一站式”、“三段联审制”和限时办理制,自2001年9月推行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19个有投资项目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集中在一起办公,对投资者实行“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不仅使从立项到开工的投资项目审批实现了“一门受理、统筹协调、集中会议、规范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工作目标的要求,而且大大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工作效率,审批时间由过去的200多个工作日,减少到现在的80个工作日以内。
四是坚持大力度推进与突出可操作性相结合。各项措施和意见在充分体现改革和创新精神的同时,更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实施效果。因此,在研究确定各项意见措施的过程中,均力争使其明确、具体、一目了然,既便于群众监督,又便于把握操作。如,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限问题,我市在国家规定的审批时限内,一律按压缩50%掌握;对于私营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条件问题,明确规定:私营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低到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由原来的5个降为3个;母公司和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由原来的1亿元降低到3000万元。
记者:最近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石家庄市的环境建设要采取什么取向?
臧市长:国家、省里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不仅符合全国经济发展的大局,也完全符合石家庄市的实际情况。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我认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与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目的是一致的。离开了国家的政策的指导,就谈不上一个城市的经济环境建设。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之下,认真办好地方的事情。一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不办国家不允许办、不应该办的事情;二是办好国家政策允许办、应该办、必须办好的事情。其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也是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快发展的过程,我们必须抓住这次机遇,结合本市实际做好工作。
记者:听了臧市长的讲解,切实感到对《意见》的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准确的把握。我们一定努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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