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翔)记者昨日从汉阳警方获悉,涉嫌伪造合同导致法院错判的汉阳居民刘某被警方刑拘。
2002年6月,重庆商人陈兴渝突然收到汉阳区法院的传票,称他在经营重庆川味香火锅佐料厂汉阳分厂期间,欠下武汉世源公司货款8万多元。他一头雾水:自己从未与世源公司有业务往来。
此案开庭后,原告代理人出示了双方盖章的合同。该合同及相关“证据”表明,1998年,世源公司曾向被告提供价值19万多元的牛油,尚有8万多元货款未收回。合同上的签字人为被告当时的合伙人刘某。
原来,1998年,陈兴渝曾同刘某合伙办分厂,2000年他向工商部门报停该分厂时,刘某手中仍拿着分厂的合同专用章不交。陈兴渝认为,这份合同肯定系刘某伪造,但他却无法举证,只能败诉。
陈兴渝向武汉市公安刑侦处乃至公安部刑侦局求助,有关方面建议他找重庆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该所高级工程师夏莉琳发明的热分析技术,可根据油墨或墨水在不同条件下的氧化规律,准确测出5年内印章和字迹生成的时间。
2003年3月13日,武汉市中院将该合同送到重庆,通过检测分析认定,该合同上印章生成的时间为2002年6月,而合同上注明签订的时间却是1998年8月,明显是伪造的。
今年6月9日,刘某被汉阳警方抓获,他供认了自己伪造合同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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