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讯(记者阳颜通讯员方兵)记者日前从市非公经济服务中心了解到,我市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由于依托本地丰富的农林产品资源进行加工,使桂林的名特优农产品通过加工得到了升值,同时也使农民们得到了实惠。据一项相关调查结果表明,大量的农产品通过加工增值2倍左右,有的达到了5—10倍。
记者在了解中得知,桂林龙头企业与农民已逐步建立起“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了农民增收。桂林荔浦县罐头食品公司建立了1万亩无公害标准化马蹄生产基地和800亩法国豆生产基地,带动1.1万农户种植无公害马蹄、法国豆。该公司年加工马蹄2万吨,需农村劳动力投工66.7万个工日,年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900人。永福县天和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材料全部来自农村,生产工人95%以上是农民。2003年在农村直接招收固定农工256人,临时短工200余人,全年发放工人工资300余万元。公司附近乡村部分农民原来由于家庭负担重、托老带幼,不能外出打工,家庭生活和生产投资全靠每年小养小种(养几只鸡、养一头猪)维持。公司生产线投产后,这部分农民都到公司生产车间打工或做临时工,同时还可以利用早晚、休息日管理自己的责任田,打工种田两不误。
据悉,除了这些企业外,还有更多的企业已经与农民互惠互利的机制已经在我市全面铺开,并取得了实际成效,未来发展势头也将更加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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