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新快报广州市的退休人员又要“加薪”了,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州市已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4年7月1日前退休(职)的人员,从2004年7月起分两个档次增发基本养老金。
平均每人增发47元
据了解,广州从1994年起,建立了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正常调整机制,1998年后,该市还采取按退休时间划分档次的办法进行调整,本次增发后,广州退休职工的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934元/月(去年为890元/月,前年为776元/月),平均每人增发47元。另外,广州市目前最低养老金为500元/月。
增发分为两个档次
根据规定,本次增发分两个档次:凡是2001年6月30日(含本日)以前离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离退休(职)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同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退休军人转干部的基本养老金,在本次加发后仍低于934元/月的,按934元/月的水平予以补足。另外,为了兼顾各方面利益,此次调整还规定,2004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参保人,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增加5.3%。
“加薪”经费两种方式解决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透露,此次养老金调整所需的费用通过两种方式解决。1998年6月30日前离退休(职)的人员,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1998年7月1日起离退休(职)的人员,按《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分别由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广州市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记者 何达志 通讯员 吴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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