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部分县区机动车审验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不管车辆新旧,靖边县交警部门都要按小车70元、大车150元的标准收取喷漆费;而在横山县车辆审验中,竟给部分车主、司机付复印票据;佳县不交50元订报费就别想通过审验关。无独有偶,家住陕西省蓝田县的黄先生与未婚妻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手续,却被强行搭售了55元的婚庆用品。(6月19日《深圳商报》)
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上述问题的存在都是因利而起。交警部门也好,民政部门也好,都是因利生事。权力是人民给的,应该用来为人民服务,可到了当地这些部门,他们却忘了这点,而是把权力用来谋取小团体或者个人的利益,他们倒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给权力增添了“以公权谋私利”的另类注脚。
交了喷漆费,而根本不用去喷漆。这赤裸裸的行为说到底就是借鸡生蛋,借个响亮的名堂做外衣行借机敛财的事实。复印票据可以把一张发票克隆成心目中的N张,这也不是勤俭节约,如果发票能如此节约,那不失去意义了?强制订报,如果不是跟利益挂钩,这些人能如此来劲?还有结婚买花,新郎、新娘买不买花,买什么样的花关他们什么事,就算需要买,也不一定非得在他们那里买,这并不是他们真的为民着想到如此细致入微的地步,只不过依然是想雁过拔毛地揩油。
上述部门的行为可以说是肆无忌惮了,公权在他们眼中已经不是公正和威严,而是来钱的工具,是自己口袋里的东西,不时拿出来把玩把玩,然后捞点什么好处的。
之所以有多个地方多个部门出现类似情况,也许就跟当地平时的监管和追究不力有关,导致了有此类行为存在的土壤和环境。
因此,对这些事的追究不能仅仅限于个案,而该联系起来,意识到其中的危害性,真正追究责任,是到了举一反三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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