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醒:莫图一时方便伤害他人
记者昨日从福田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受理了一宗在高处随意丢弃杂物砸伤他人的案件,贪图一时方便高空抛物将他人砸成轻伤的市民苟某,目前已被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04年5月14日早上7时许,犯罪嫌疑人苟某在福田区农科中心某栋楼5楼打扫卫生时,见走廊间有大批桌椅等杂物堆积。苟某见时候尚早,下面经过的行人稀少,遂直接从5楼往下丢弃杂物。哪知居住在2楼的住户刘女士此时恰巧出行,刚走出大楼即被“从天而降”的一张旧桌子砸中右肩部,刘女士当即疼痛得倒地不起,送医院就诊后诊断为右肩胛骨骨折,为轻伤。
事发后,苟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认为,苟某因明知下方为行人必经之地,只是见时间尚早,贪图方便,想尽快处理完杂物,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也不考虑是否可能砸伤他人,即往下丢弃杂物,致使他人损伤,故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只要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所受损伤为轻伤,都要进入刑事程序处理,苟某高空抛物将他人砸成轻伤,因此理应受到法律惩处。检察官特别提醒有在高处随意丢弃杂物恶习的公民:莫为贪图一时方便伤害他人。 (记者 吴欣通讯员 郑玮敏黄春晓)(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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