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违反了交通法规,不及时交纳罚款,你将会被按照一定比例加处罚款。
日前,摩托车主黄某、韦某先后到柳州市城中交警大队询问同一件事情:不久前他们因违反了交通法规,按照以往惯例,应该被罚100元,可到银行交罚款时,两人分别被多交了51元和33元。他们怀疑银行收错了钱,亲自到交警部门反映情况。
城中交警队对两人的疑问进行了解释,自从“五一”开始执行新“交法”后,违章人员在接到罚单时,必须及时交纳罚金,如果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的,撤销驾驶证;仍不缴纳的罚款,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两人想起自己当天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处以100元的罚款时,对民警的告知和处罚决定书上的说明也没有在意,拿了“单子”就一走了之。因为没有被扣证扣车,两人均存在侥幸心理,都不及时缴纳罚款。后来听说“新法”处罚很重,才到银行缴纳罚款。银行按照处罚决定书的日期,对黄某超过法定期限17天未缴纳罚款,加收罚款51元;韦某超过11天,加收罚款33元。符合法律规定,黄韦二人听后“拍胸直喊心痛”。
据城中交警大队统计,5月1日至6月5日,该大队作出处罚决定书2130份,银行反馈缴款单1450份,仍有相当一部份当事人没有及时缴纳罚款。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当事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一要听清楚民警的告知;二是看清楚处罚决定书上的说明;三要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记者岑琴通讯员 于永东)
来源: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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