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和农技推广等工作,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审批的项目和有关规定;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公开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廉政规定和监督服务电话。
三、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对符合条件、手续和资料齐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时限办结,不得无故拖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农业局行政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条龙”服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五、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农业执法水平。不断规范各级农业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现象,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违纪行为。
七、履行岗位职责,实施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未限期办结有关事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群众,假公济私或违规收费、罚款以及摊派等行为,根据有关制度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违规行为告诫或纪律处分。对署名投诉举报违规违纪行为的,在2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投诉举报电话:(0391)39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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