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网6月23日消息为积极响应云南省委、省政府“诚信云南,从我做起”的号召,构建富宁诚信体系,富宁县工商局于2004年5月21日正式启动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金信工程”建设,即在全县逐步推行《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的推行,将使富宁的信用体系建设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富宁县工商局推行的此方案,系依据全国工商系统推进“两项改革”的工作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而制定,紧密结合了富宁实际,具有六大“亮点”和特色:
特色一、在当地政府尚未就企业信用信息形成归集和公布的制度措施的情况下,我局将该项工程首先定位于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掌握的企业信息,同时将其他管理部门拥有的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指标作为参考;特色二、进行信用分类时,守信企业的认定是同时满足各项具体标准,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三类企业在具备法定条件标准的前提下,只要出现其他具体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就认定;特色三、鉴于县内企业的实力,将分类标准中把是否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或其他有关部门30000元的罚款调减为5000元作为分界点;特色四、对A级企业实行“优先服务”待遇,同时,在该类企业需要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为其创造条件,给予重点扶持;特色五、对每一类企业的信用记录除随时可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外,不针对某一条具体的信用记录以其他形式公开;特色六、对企业的信用分类实行一年一认定,对被认定为守信和严重失信的两类企业及其应享受的待遇,定于每年7月利用云南“3.15”维权网站、《富宁报》、富宁网站、富宁有线电视台和定点宣传栏等同时发布公告。对涉及企业信用的重大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典型案例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工作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戴昌坡)责任编辑:任婕 来源: 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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