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陈杰通讯员李忠贵)柳州市屏山大道的一家美容院,为了达到宣传效果,在一年前搞促销活动时虚夸海口,称消费者在活动期内办卡美容满一年,可如数退还办卡费,可当消费者依约让其兑现承诺时,该美容院却百般推诿,结果消费者投诉,工商部门介入处理,该美容院不得不“打掉牙自己吞下”,履行了自己的承诺。
2003年6月14日,柳州市民黄女士、韦女士和周女士在屏山大道路经恒正小苑附近时,看到一家美容院打出了一条促销条幅:“办理300元年卡,全年可护理48次。”3人于是上门咨询。美容院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她们在一年内,能够完成护理48次,还可退回所交的300元钱。3人当即掏出钱来,各自办了一份美容院的年卡,卡上也同样明确写着:“在2004年6月4日前护理完48次,则退还300元,反之不予退款。”
今年6月14日,整整过了一年,已经在该美容院做完了48次护理的3名女士,一同来找到美容院,要求美容院按约定退还她们当初交的300元年卡费。没想到美容院却说:不能退钱。问其缘故,美容院说是因为3名女士没有遵守活动的游戏规则,没有按“一周一次”来进行护理。不过美容院又说,像这样的情况,她们可以继续办卡,这样的话可以把那已经不能退的300元钱充抵到办新卡的费用中,即办新卡要588元,她们只需再交288元就可以了。或者她们还可以选择用这300元钱在美容院里选购美容产品。
3位女士认为这家美容院的做法属于不信守承诺,是欺骗行为。于是她们找到了柳州市箭盘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通过调查,3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认为,美容院表述的内容,已构成了美容院与3名女士之间的消费约定。于是要求美容院依约履行承诺,3女士最后均获得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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