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上牌”环节严控汽车排放,并将加强道路抽检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曾璇、黄丽娜,通讯员仁达、任文报道:“黑烟滚滚”的汽车哪里逃!今天上午,广州市人大组织部分代表兵分两路,检查《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
去年空气质量呈变差趋势
据市环保部门统计,广州2003年各项空气污染指标均比2002年上升,环境空气质量有变差的趋势,机动车污染在各类空气污染中占了90%以上的比重,而机动车还在不断增长。为此,今年广州“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唐德麟领衔提出了相关建议。
据环保部门介绍,广州计划从7月1日起,对所有新上牌的机动车,包括轻型和重型汽车,全面实施等同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北京、上海已从2003年起全面实施欧Ⅱ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欧洲Ⅲ号标准;2008年实施欧洲Ⅳ号标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道路站场加强尾气抽检
今早的执法检查特别安排了路检,代表们首先来到广园东路路检点。
据介绍,广州是1996年开展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的。有关部门表示,广州将强化道路抽检,同时加强对公交、出租、运输等用车大户汽车的整治工作。市交委也将开展对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排放污染专项整治,在客运站场和货运站场配备尾气检测仪,排放超标车辆不准进出站场。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建立机动车排污评价与预防体系”,有关部门称,监控每一辆车的排放情况难以实现。但研究证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0%是由数量占20%的“高排放车辆”排放的,根据美国等国家的经验,对高排放车辆进行监控并加强维修,可使高排放车辆削减污染物排放20%-60%。市环保局表示,将着手建立“机动车排气检测数据管理系统”,每年确定高排放车型,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限制,使整治更具针对性。(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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