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太和县因劣质奶粉事件被撤职、开除的工商执法人员,一直在正常上班、领工资。(6月22日新华网报道)
太和县工商局的“阳奉阴违”是在“高度重视”的时候进行的。4月24日,国务院调查组在阜阳市太和县现场查获一批劣质奶粉。当晚,太和县工商局就决定撤销劣质奶粉发现地工商所正、副所长职务,并开除了两名市场管理人员。这一处理结果第二天被上报国务院调查组,众多媒体作了公开报道。
但工商县局领导对被查处的人员却是另一番表演:处理“是为了应付上级”、“不这样处理你们,县领导就会被处分”。并承诺,处理决定不上传、不下达,“你们正常上你们的班、执你们的法”。由此可见,太和县工商局“是典型的阳奉阴违、哄骗国务院调查组”。
太和县工商局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劣质奶粉事件查处实行“仅上报、不执行”的双重标准。其目的是丢卒保车,保自己,保县领导。这不仅哄骗了二上阜阳现场查获劣质奶粉的国务院调查组,而且欺骗了高度关注劣质奶粉事件的人们。
党从来倡导光明磊落、求真务实、表里如一的执政作风。在查处劣质奶粉过程中,太和县工商局如果对国务院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有不同意见,完全可以公开提出。但没有理由明是一套、暗是一套,也没有理由不执行自己作出、并已上报国务院调查组的处理决定。况且,早在今年初,阜阳市工商局就发出通告,宣布如在辖区内发现已被列入“黑名单”的劣质奶粉,将对所在地的工商所所长撤职处理,今年4月份,阜阳市政府也做出相关规定。对上下对口领导的工商部门、对具有任免权的市政府的政令和规定,太和县工商局没有丝毫理由不执行。
“高度重视”下的“阳奉阴违”更危险、更可怕。我们群众决不能容许这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阳奉阴违”式的领导当政。太和县工商局领导对这种软顶硬抗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应该付出沉痛的代价。
令人不解的是,对太和县工商局如此恶劣的“阳奉阴违”行为的发现者,为何是新闻记者?依笔者之见,追查劣质奶粉事件,县政府领导本身应是责任者的圈内之人。正因为“丢卒保车”,所以难以挺直腰杆一查到底。事实已表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查处不严肃、不彻底,没有达到“除恶务尽”的程度,现在划句号时日尚早。记者能杀“回马枪”,当地政府部门也应该杀一把“回马枪”。(稿源:红网)(作者:孙金栋)(编辑:徐志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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