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审计署对50个县基础教育经费的审计结果表明:2002年和2003年上半年有45个县违规收费4.13亿元;几乎在同一时段,43个县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挤占、挪用、滞留各类教育资金达4.45亿元。(据6月23日《新京报》报道)
这是一个“有趣”的现象:一方面教育乱收费,另一方面教育资金被乱用。如果把二者的数额作一个比较,“瓜分”的教育资金大于乱收费3200万元。这说明,教育资金并非不足,而是大量被挤占、挪用、滞留。看来,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关键是要规范教育资金管理。
首先,要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专款专用。为加强对教育事业补助经费的管理,各地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各项事业补助经费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抵充本级应予安排的事业经费。
其次,要编制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是对传统预算编制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对零基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的完善和升华。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做到“四化”:一是细化——将预算内外资金按分类项目和收支情况进行统一编制,并轨预算,一并下达;二是标准化——清理人员编制,清理供应范围,清理专项资金,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经费支出定额,并严格按标准执行,不得突破;三是规范化——通过编制部门预算,将新的预算要求和规定贯穿其中;四是真实化——坚决按编制安排预算,真实反映预算内外收支情况。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预算工作的滞后性和片面性,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为促进地方财政状况根本好转和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再次,要实行工资统发。教师工资兑现与否,是衡量政府财政工作好坏的重要尺度。搞好工资发放办法改革事关稳定,事关全局。为此,我们要把推进教师工资财政统发改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持“两抓”:一是抓基础——严格按照“三核一代”的要求,重点抓核清编制、落实到人,确保“编制核定到人,工资核定到人,资金拨付到人”。二是抓关键——建立“工资专户”,确保工资资金优先拨付,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堵死吃“空缺”、拖欠、挪用及供给超编人员等漏洞。
此外,要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资金审批监督制度。从财政资金拨付的源头抓起,在财政资金的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指标及月均进度拨付,实行有计划调度,不拨人情款、超支款,把好进度关;对专项支出和临时追加的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坚决实行县长和局长一支笔审批,把好审批关;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度办理,把好程度关。二是要完善资金效益监督管理制度。本着“财政资金拨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的原则,认真抓好对教育各项财政性资金的跟踪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的,发挥最大效益。(稿源:红网)(作者:蔡红东)(编辑:徐志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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