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6月23日报道,辽宁盘锦辽河大桥垮塌事故余波未了,21日晚该市又发生重大毒气泄漏事故,造成120人中毒住院。事故发生在该市双台子区双盛街道中油辽河石化分公司附近。截至昨日15时30分,盘锦市硫化氢泄漏事故中毒患者已增至120名。
当笔者连续看到两件发生在辽宁盘锦的重大事故后,却又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盘锦是怎么了?进而,笔者又把思想“弥散”开来,进一步想问,为什么各种垮塌,爆炸,中毒事件各地屡屡发生?在中央下大力度,大力气查处各种违规违法案件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接连不段?这里不得不再次强调一个我们都听了多次,说了多次的词语:渎职。
“渎职”,这是我们读来读去读了多少遍的词,但是某些政府,某些官员仍然不能读懂它,或者说根本就不想读懂它。
对于大桥垮塌事件,当地政府反复辩白是因为“超载”。是的,确实有超载的现象,确实也可能超载是个导火索,但是这是根本原因吗?据当地群众说,运油车和运水泥的车辆均严重超载超限,但有关部门并没有真正严管,两侧桥头曾设有检查站,遇到这样的车辆,罚款后一律放行。油罐车一般载重达40余吨,而水泥车载重达80余吨,这些车每天频繁在桥上通过,影响了桥的寿命,导致了此次桥面断裂。
更重要的是,田庄台大桥是一座险桥,4年前即在桥头立起了“险桥”的警示标志。可是,警示只是警示,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或者说没有采取任何切实的行动。
大桥断裂是由那辆载重50吨的大货车直接造成。超载者固然难辞其咎,而病险桥梁安全管理的部门也同样负有不可推卸之责。4年前就被定为险桥病桥,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不采取严格有效的防范措施,而任超流量、超运载量的车辆自由过往,这显然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的渎职!
如果这样一个严重事件发生之后,能够引起当地政府和各个部门的警醒和教训,也许就不会再有严重的事件发生。可是,或许他们根本就没吸取教训,或者只是仅仅局限与在桥的方面吸取了教训,没有把教训延伸,扩展。
所以,这次又换了一个方式,换了一种“花样”,弄出一件毒气泄漏事故。虽然一个是垮塌,一个是泄露。但看看二者是多么相似吧。据报道,事故工厂非法冶炼3年了。发生硫化氢泄漏的炼油厂中油辽河石化分公司就开设在村子里,离工厂最近的人家只有不到50米的距离。该厂已经开办3年了。附近像这样的炼油厂有很多家,都是没有牌照的。这些炼油厂都在晚上才干活,使用硫化氢是炼油过程中的一道工序。
上次是4年前就知道是险桥,这次是5年前就无牌照。这种“朝四暮三”的现象,难道不值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各地的共同深思吗?但愿这种今天东边明天西边的“东泄西毒”事故不再发生。(稿源:红网)(作者:孔丙己)(编辑:徐志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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