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长岐镇良村6名村干部为收回村民张某承包的果场,组织群众到张某的果场摘果毁林,近日,这6名村干部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依法逮捕。
经吴川市公安部门查明,2002年5月31日,犯罪嫌疑人长岐镇良村村委会主任张×超,通知良村村委会东良村张×昌、西良村张×英、那熟村张×生、南良村张×养等自然村村长,及村支部书记张×周等人在良村村委会开会,专门讨论如何将承包人张某承包的扫杆岭果场收回,同时密谋使用什么办法迫使张某交出果场。按会议安排,会后,良村村委会东良村村长张×昌负责回东良村“打锣”,张×生回那熟村、张×英回西良村,另几名村长回村中后,均敲锣组织群众到张某果场摘果毁林。
次日,上述犯罪嫌疑人按照5月31日会议安排分工,在早上8时左右,良村村委会的各自然村便分别响起锣声和哨声。各条自然村不明真相的群众听到村委会干部的召集:“大家去铲除张某果场,有什么事干部处理,有监干部坐!”各自然村的群众听后,纷纷拿着锄头、砍刀等工具从各自的家里走出,在犯罪嫌疑人张×生、张×周、张×昌、张×养、张×超等人各自的带领下,从四面八方赶往张某的果场。到达后,上述犯罪嫌疑人则组织群众疯狂地进行摘果和毁坏果树。
案发后,眼看着一家人投资了很多血汗钱辛苦栽培、并已可收获的大批荔枝、芒果等被人强摘,果树被毁,张某的妻子为此伤心欲绝,愤怒的她于是立即报案。
长岐派出所接报后,马上派员到现场制止不明真相群众的摘果和毁林行为。后经吴川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在这次摘果毁林事件中,张某的果林共被毁坏荔枝树123棵,芒果树186棵,桉树木410棵,强摘水果3660公斤(其中荔枝1300公斤,芒果2360公斤),共造成经济损失2.4万多元。
吴川市公安部门事后及时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6月17日,经吴川市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张×周、张×超等6人以组织良村群众到张某果场摘果和毁坏果树为目的,破坏承包者的生产经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关家玉通讯员白丁)(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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