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后,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可收购、兼并、重组生存状况较差的医院,组建医疗集团;部分公立医院也将逐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由非营利性的医院管理机构对公立医院进行管理;同时,经营管理不善的医院,可公开拍卖转为民营医院或撤消、关闭。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福州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福州计划对市属医院经营状况进行适时改制,在3年过渡期内不减少原有经常性财政拨款。对资源设置不合理、经营管理不善、服务效率低下、区域同类性重复明显的公立医院,将从结构和数量上进行调整,可通过股份制、委托经营、股份合作制、整体有偿出让等多种形式进行改制、改造。
政府可通过建立出资人制度,明确和规范公立医院的产权关系,实现公立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享有出资人权利,可通过成立非营利性的医院管理机构对公立医院进行管理。
副主任医师开诊所不受规划限制
此外,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具备申请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设置门诊部、医院。
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申请设置诊所的,不受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要公开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符合准入标准的要及时批准,不得设置任何审批障碍。
本报记者 李雅/实习生/汤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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