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首批领取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郭桂花/文蔡立荣/图)《厦门市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居住证暂行规定》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昨天上午,厦门首批共12人领取到了厦门“城市绿卡”———《厦门市人才居住证》。
第一位领取到《厦门市人才居住证》的是贵州人杨女士,居住证有效期是三年,杨女士今年40岁,目前在厦门厦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从事建材检验工作,是中级工程师,她来厦门已经11年,她说,过去,她在厦长期办理的都是暂住证,记得1997年为了孩子读书,她丈夫还必须回贵州打相关的证明。而且每学期还要比本地的学生多交400-500元的学费,而如今她拿到居住证,孩子上学就方便多了,她很开心。
据人事局介绍,人才柔性引进是指不受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的契约管理的人才引进方式;柔性引进的人才持《厦门市人才居住证》可享受评职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市民待遇。《居住证》有效期5年,用人单位向厦门市人事行政部门报送《厦门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经核准后,出具《办理〈厦门市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再由厦门市公安局发放《厦门市人才居住证》。
另悉,持有《居住证》的人才,因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变动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行政部门办理《居住证》变更登记,持变更登记手续,到市公安局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申领新的《居住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提出申请,填写《厦门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经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向市公安局办理换证手续。《居住证》逾期自行失效。持证人离开本市的,用人单位应负责收回《居住证》,并上交市公安局。
此外,《居住证》遗失的,持有人应到市人事行政部门办理补发登记,然后持市人事行政部门确认的《居住证》补发登记手续到市公安局办理补发《居住证》。已领《居住证》的,不再办理《厦门市外来人口暂住证》;属国内柔性引进的人才,已领《居住证》的,不再办理《厦门市外来员工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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