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366667热线报道昨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在鞍山市铁西区铁西三道街和民生西路交叉路口西面百米处,一辆出租车将一骑自行车的男子撞倒,出租车司机非但没有停车救助,反而驾车逃跑。骑自行车的男子刘某受轻伤。交管部门称,如果确定肇事司机为肇事逃逸,他很有可能成为鞍山终身禁驾第一人。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在民生西路北侧道边上,聚集了近20多人,围观人群中间坐着一名中年男子。只见这名男子右脸鼓起一个大包,大包周围的皮肤也被擦破,不断往外渗着血,手上的好几处伤口血迹斑斑。离伤者不远处,散落着伤者被撞飞的帽子、鞋子和一条为过端午节而买的鱼。伤者刘某称,当时他正骑车走在路上,忽然被后面来得车给撞倒了,之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等他醒来时,发现撞自己的车早已跑得无影无踪。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他目睹了整个车祸的全过程,并且记下了撞人逃逸的出租车的车牌号。他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景,当时刘某在民生西路的南侧由东向西走,接着便开始横穿马路,被后面来的一辆车牌号为“辽C908”的绿色桑塔纳出租车给撞个正着。被撞后,刘某脸朝下栽了下去,躺在地上不动了,而出租车靠边停了下来,但没有人下来,而后就迅速开走了。
记者随后与鞍山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取得联系,一位姓赵的交警表示,出租车司机这种撞人之后弃人不管的行为基本上可以认定为肇事逃逸。根据新颁布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肇事逃逸是要被终身禁驾的,但是具体对这名肇事司机的惩罚,还得等事故责任落实以后才能确定。如果事故责任在出租车司机,那该司机很可能成为鞍山市终身禁驾第一人。见习记者姜霄虎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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