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始终把“文明务实,安居为民”作为房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工作范围、工作职能;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审批的项目和有关规定;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廉政规定和监督、服务电话。
二、认真履行房地产行政部门的职能,坚持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四乱”现象的发生。
三、办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经营企业的资质核准,自提交完整的手续、资料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办理,自接到齐全证件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自接到齐全证件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初始、变更、注销、商品房产权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30日公告期)内办结,转让登记10个工作日办结。
七、实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热情周到地接待每位来访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决不推诿扯皮。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八、对上述承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诺行为,可直接投诉举报到市房管局纪检监察部门,来人、来电、来函均可受理。自接到投诉举报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查办结果。投诉举报电话:29244602925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