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2日讯(记者 邱志强 通讯员 岳萍)花2元钱在街边吃了份凉拌小菜,没想到年轻力壮的王先生却因此进了医院。今天上午,在历城消协的帮助下,王先生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据消协人员介绍,昨天中午,家住省城东郊的王先生外出办事,午饭时间在经十东路附近一个路边小摊上花2元钱买了份凉拌小菜充饥。没想到吃下去不久,他便感到头晕、浑身无力,还伴有呕吐、拉肚子等症状。王先生急忙赶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今天上午,王先生找到卖给他凉菜的摊主田某要求赔偿未果,便向历城消协港沟分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闻讯后赶到现场,看到田某经营的小吃摊附近苍蝇乱飞,卫生状况很差,同时田某也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经消协人员调解,田某赔偿了王先生餐费、医药费、交通费等共计56元。同时,工商人员还依法没收了田某的经营工具,并对小吃摊予以取缔。
据历城消协人员介绍,进入夏季以来,他们已接到多起类似的投诉。这些路边的小吃摊有许多是季节性经营、流动性经营且其销售的各类食品很容易变质,加上夏季又是各种肠道疾病、传染病的高发期,顾客在就餐后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消协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街边小吃摊进餐时一定要选择卫生条件好(有防蝇设备、有洗涤和消毒条件)、证照齐全的经营摊点,以免病从口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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