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今年夏收粮场防火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夏收粮场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夏收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夏收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粮场防火领导小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明确乡、村、队、场各级的防火安全责任,重点监督指导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完善防火公约,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各级政府都要把夏收防火工作纳入到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的积极作用。督促各粮场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夏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夏收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广泛宣传粮场消防知识。各地要结合贯彻全国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集中时间在农村地区开展粮场防火宣传,组织对农村中、小学生进行专门教育,把消防知识送向农村,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促进农村,进一步提高农村和农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农民群众自觉做好夏收粮场防火安全工作。同时,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采用联合收割机进行麦收,减少集中堆放,杜绝火灾事故诱发因素的形成。
三、严格执行粮场防火安全规定,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各地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粮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粮场的选址、堆垛的设置、电气线路的安装。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和器材,严格粮场火源、电源以及打碾机械的管理。各地农机、电力等部门要组织对机电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完善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动员各村对粮场的电气线路、设备和农机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各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教育农民群众严格遵守粮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护场人员,加强粮场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苗头。各地打碾结束后,要引导农民群众及时处置麦草,在粮场集中堆放的要符合安全规定,防止发生麦草火灾。
四、加强依法监督,严格查处违章行为和火灾肇事者。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基层公安派出所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对粮场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违章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不听劝阻或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粮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处罚。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公开依法处理,警示教育群众。对故意放火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全区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执勤战备工作,提前熟悉农村道路、水源,做到闻警出动,及时有效扑灭火灾,尽最大可能减少粮场火灾损失。
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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