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宫春凤)记者6月22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一个时期,我省因注射吸毒和性行为引起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大幅度增加。为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正式出台,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决遏制艾滋病在我省的流行和蔓延。
该《意见》共有六项内容。即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依法管理采供血工作,坚决杜绝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推行预防干预措施;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落实对艾滋病患者的救治关怀政策;设立并落实艾滋病防治经费。
该《意见》强调,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要坚持公益性、实效性和持久性。到2008年,全省艾滋病预防知识的普及率城市要达到85%,农村要达到60%,高危人群要达到90%以上;严禁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采供血机构要严格地对所有血样进行艾滋病毒检测,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并严格有创诊疗操作的规范管理。到2008年,全省各设区市无偿献血率要达到90%以上;要推广使用安全套,降低普通人群感染率,要对高危人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艾滋病筛查工作;要在1——2年内建成由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市艾滋病初筛中心实验室、县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组成的三级疫情监测网络,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要免费开展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地区的艾滋病疫情,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艾滋病检测、筛查、住院和遗孤就学、生活救助等经费;县及县以上各级财政要设立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防治能力建设、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患者救治等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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