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些什么向选民讲清楚
本报深圳讯 记者曾璇,通讯员陈洪报道:代表当得是否“称职”?任职期间为选民做了些什么?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获悉,从去年7月开始的深圳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工作最近已基本结束,目前共有近300名代表向市人大提交了“年终总结”,即使担任市领导职务的代表,也都填写上交了述职报告表。
据了解,人民代表分若干选举单位由选民选举产生,但长期以来,代表们在任职期间做了些什么,有没有履行职责,选民们不得而知。一些代表特别是一些身居要职的代表因为“工作忙”,一年到头都不参加视察等活动,未能发挥人民代表的应有作用。
为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办法(试行)》,试行了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常委会在罗湖、盐田两个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28名代表进行了口头述职,绝大多数代表进行了书面述职。
代表述职的内容包括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及选举单位组织的学习、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接访、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与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情况等。任职期间称职与否,为市民做了什么,都要给一个“说法”。有关人士认为,代表述职制度加强了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对代表的监督,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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